一家有三百多名員工的國有企業,一位分管生產制造系統的年輕副總遇到一個難題:
所分管的其中一個部門,員工甲 因特殊原因請假休息三天,但他的工作因特殊原因沒有合適的人接手,而該工作每天必須要進行。在該工作剛剛啟動時,員工乙 曾經接受過培訓,由于人事調整,員工乙 被調到另外一個部門(該部門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管理),工作交給了員工甲,員工乙 雖然沒有正式干過該工作,但是通過電話與員工甲 溝通,在其它人的配合下,是能夠完成工作的。鑒于此,副總協調員工甲所在部門的部長與員工乙 一起,來完成該工作,兩人均同意。第一天,雖然工作過程不是很順利,但是也完成了任務,然而,第二天,卻沒有人干了。部長說,員工乙在第一天工作的時候,總經理路過看到員工乙 在干這項工作,簡單了解情況后,不經意地說讓他們部門去干吧(指部長所在部門)。員工乙 平時與總經理接觸比較多,總經理也比較遷就她,再加上自己本來就不是太愿意干這項工作,有了總經理的這個態度,于是,借機會就不干了,而部長又不會獨立操作。副總了解后,讓部長再去勸說員工乙 ,未果。副總親自去勸說、要求員工乙 完成該工作,員工乙 以其它工作忙為由推脫。
該副總為人正直,工作勤奮,所分管的業務系統龐大,是總經理的主要助手之一。但是,就該事與總經理溝通后,總經理的態度并不明朗。而該工作不能耽誤。副總回到部門,讓部長電話通知并副總親自要求員工甲立即臨時回到工作崗位進行工作,要求員工乙 和部長盡快熟悉工作程序。這時,員工乙不干了,并當眾頂撞副總,影響面較大。鑒于爭吵之后員工乙當時不可能再參與該項工作,副總只好要求部長必須學會該工作的基本操作,員工甲必須教會部長,否則,就決不允許員工甲繼續休息。工作是順利交接了,但是員工乙 頂撞領導的影響太壞了。再加上前兩天與總經理關系比較好的另外一個年齡較大的副部長,因未執行副總正常安排工作而被副總訓斥,與副總發生激烈爭執,已經在員工中造成較大面積不良影響(該副部長事后單獨誠懇地向副總道歉,并轉變了工作作風,努力工作),副總考慮到該老部長的情面還沒有去深究,總經理也沒有深究。這兩件事有一定聯系。
副總也知道,盡量不要去得罪這樣的員工,特別是不要短時期、連續地去發生這樣的事件,但是,在基層,處理具體工作時,不可避免地當眾頂上了,想躲都躲不了。因為員工乙與總經理比較近的關系,加上平時在公司內結交了一些朋友,副總要想處理員工乙,就犯難了:不處理吧,不良風氣會越演越烈,而且幾天后已經有了一些不好的跡象;處理吧,那不是員工乙的份內工作,況且第一天副總安排的時候她也順利地接受并工作了,她的本意也不想有意來頂撞副總,副總處理的理由也只能是不服從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頂撞領導,也許較好的方式就是考核罰款(副總(包括總經理)還真是不能要她走人),這樣強行處理的話,還不知道總經理能否同意,即使同意考核,她,包括她在公司內結交的那些人,也極有可能在暗地里對副總的工作進行阻撓。
請教一下大家,那位副總應該怎么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