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在彌補傳統金融服務不足、便利居民借貸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同時,央行也表示互聯網金融、民間借貸、典當行是居民獲取資金的途徑。
報告提到,2013年起,互聯網金融依托互聯網技術的便利性和低成本,提供小額、短期、低門檻的貸款服務,業務呈現井噴態勢。除傳統銀行開辦的網絡審批貸款業務外,個人從互聯網獲取貸款的渠道主要包括P2P 平臺、網絡小貸公司以及持牌消費金融公司。
彌補不足、便利性——報告提到的這兩個關鍵詞,非常能夠代表P2P網貸行業在十年發展里所提供的價值。
尤其是在小微企業融資方面,作為傳統金融行業的補充,P2P利用金融科技,能高效、規模化的服務無法從銀行獲得有效金融服務的長尾用戶。
傳統金融行業對小微企業的“包容性”差,主要是出于資金安全的考慮,風險十分嚴苛,而眾所周知,小微企業的貸款特點皆是“短、小、頻、急”,這也給金融機構帶來了不少麻煩和挑戰。
所以此時帶著普惠使命的新興金融機構應運而生。作為傳統金融機構的補充,積極的填補小微企業這一金融服務“短板”,將金融活水引流至實體經濟,提高了資金的可獲得性,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這已經不是非銀機構、平臺第一次得到央行報告的關注了。
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發布《2017 年中國普惠金融指標分析報告》顯示,在個人信貸方面,銀行仍是居民獲得借款的主要渠道,但銀行以外的機構、平臺是居民獲得借款的重要補充。 2017年全國成年人在銀行有貸款的比例為39.78%,在銀行以外的機構、平臺獲得過借款的成年人比例為22.74%。
除了央行的報告,其實之前監管層對于P2P也并沒有一棍子打死,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行業價值。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此前也指出,對P2P行業的整治是為了更好的發展。
同時幾個月以來,監管政策層層推進:
對于P2P網貸行業來說,《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出臺,行業的“3+1”監管制度框架正日趨完善。這意味著該行業得到國家認可,監管已經對P2P的范圍、原則、機制、規則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與依據。
8月12日,互金整治辦發布十項措施應對網貸風險;8月17日,網貸整治辦下發108條合規檢查問題清單。隨著政策的發布,也將正式拉開P2P平臺合規檢查的帷幕。隨著合規檢查的推進,P2P迎來大清退。行政核查將有助于網貸平臺合規整改,規避平臺可能出現的風險,相信隨著行政核查工作的全面展開,網貸行業的合規進場將進一步加快。
根據11月1日發布《P2P網貸行業2018年10月月報》。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0月底,P2P網貸行業累計成交量已高達7.81萬億元,今年有望突破8萬億大關。而10月底,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下降至1231家,相比9月底減少了46家。據不完全統計,10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為46家,環比下降31.34%。
近期行業備案合規工作如火如荼地進行,不少平臺已經完成提交自查報告,地方協會自律檢查也在相繼啟動。據不完全統計,仍有不少平臺沒有提交自查報告,因此這部分平臺或許存在清盤退出的可能。以數據來看,網貸行業人氣仍受到雷潮影響,且平臺數量一直在下降,大浪淘沙后的網貸行業正朝著美而精的方向前進。
當然,央行報告對于P2P行業的價值予以肯定的同時,也表示應警惕行業亂象。
報告指出,2017年以來,持續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收到了顯著成效,金融風險總體收斂,金融亂象得到初步治理,市場約束顯著增強,金融機構合規意識、投資者風險意識顯著提升。
對于防控和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央行報告中也列出了5點建議:
1、全面實施金融機構及業務持牌經營,推動金融業務開展走向規范化;
2、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國務院金穩委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
3、健全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協作機制,建立健全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風險處置、信息共享、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協作機制;
4、強化法規行政配套建設和投資者教育保護,盡快完善地方監管機構和平臺的監管規則,健全信用體系,加強投資者保護;
5、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夯實防范風險的長期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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